吉林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组织开展全省医疗机构健康体检服务专项监...

2020-11-18 14:52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健康体检管理,促进吉林省医疗机构健康体检规范有序进行,保护和增进人民群众健康,吉林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组织全省开展2013年医疗机构健康体检服务专项监督检查工作。要求各地卫生监督机构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统计掌握经核准开展健康体检服务的医疗机构数量(其中包括综合医院、门诊部、专科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疗养院、体检中心),查找本地区健康体检服务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对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监管职责,强化服务意识,以医疗机构健康体检场所设置、从业人员资质、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及落实、体检报告质量以及对外宣传情况等为重点,依据《健康体检管理暂行规定》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查处未经核准开展健康体检服务的违法行为。

  对医疗机构存在的健康体检分散在门诊科室进行、体检报告不符合要求、未建立与落实乙肝检测制度、医疗机构人员资质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卫生监督机构要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健康体检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依法立案查处,并下发《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改正通知书》,并追踪其整改落实情况。

  吉林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将根据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认真处理,促进工作取得实效。(吉林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 供稿)

  

赞赏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