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卫生监督所开展公共场所控烟状况调查

2020-11-18 14:52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2011年修订后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明确将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作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的工作内容。然而,公共场所数量众多,又没有规定违反相关规定的处罚措施,监督管理难度较大。为了更全面地发现室内公共场所禁烟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尝试建立公共场所禁烟的最佳策略和方式,促进室内公共场所禁烟工作的落实,原卫生部决定2012年选取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山东省东营市、甘肃省天水市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等4个调研城市共800家住宿和餐饮场所开展调查。

  通过开展公共场所吸烟状况、禁烟标志设置及禁烟管理宣传情况、公共场所经营业主、服务人员及顾客对禁烟认知、态度和行为、禁烟劝阻用语使用现状等调查,编制卫生监督员禁烟工作培训手册、室内公共场所禁烟宣传手册,研究建立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卫生监督管理工作模式,有效推进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工作的深入开展。

  齐齐哈尔市作为四个调研城市之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多次征求了相关工作人员的意见,制定了齐齐哈尔市公共场所控烟工作实施方案,确定在齐市北市区共三个区开展此项工作。2012年11月23日,市卫生监督所组织召开了由北市区卫生监督所主管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参加的专项调查培训会,会上部署了实施方案,并就开展调查工作的具体要求等事项进行了培训。

  会后,市卫生监督所和北三区卫生监督所卫生监督员按照卫生部《住宿、餐饮场所控烟状况调查工作方案》要求联合开展对该市200家住宿和餐饮单位进行了现场观察、问卷调查和访谈调查。在调查工作中,监督员们克服了天气寒冷,缺少车辆,顾客不愿配合等种种困难,按时完成了调查工作任务。

  第一阶段调查结束后,对调查情况进行了汇总分析。从调查情况来看,现场检查有禁烟设施和劝阻规定的单位很少;大部分人支持在公共场所禁烟,但认为要在公共场所全面禁烟难度很大,需要政府部门出台更有力的政策。

  为了更全面地发现室内公共场所禁烟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促进室内公共场所禁烟工作的落实,尝试建立公共场所禁烟的最佳策略和方式,有效监督落实法定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根据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公共场所禁烟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要求,齐齐哈尔市卫生监督所于2013年4月,对市区住宿场所和餐饮场所开展了第二阶段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监督检查工作。

  监督检查采用现场检查、现场观察和资料查阅三种方法检查,按照分层随机抽样的原则,抽取了6家住宿场所和6家餐饮场所,其中A级为1家,B级为2家,C级为3家,对其进行了监督检查;同时对10名生监督员,包括所长、主管所长、公共卫生科科长、公共卫生科监督员及相关科室监督员进行了问卷调查。

  通过对公共场所禁烟标志设置、禁烟管理宣传情况、禁烟劝阻情况等检查和对卫生监督员禁烟工作的调查,为研究建立公共场所禁烟的卫生监督管理工作模式,有效推进室内公共场所禁烟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了重要的资料。(齐齐哈尔市卫生监督所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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