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卫生监督所对新版卫生行政执法文书的规范使用进行全员培训

2020-11-18 14:52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适应卫生行政执法工作的需要,2012年9月6日卫生部颁布了新的《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对原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进行了补充、完善和修订,已于2012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卫生部2002年12月18日发布的《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同时废止。 

  为使卫生监督员熟练掌握新修订的《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确保新版卫生行政执法文书准确规范书写,进一步提高卫生行政执法文书制作水平,娄底市卫生监督所近期组织全所卫生监督员和卫生监督协管员进行了全员培训。培训的内容包括《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的修订背景、基本原则、主要内容、贯彻实施的工作要求及其与原版本的主要区别和规范使用新版执法文书的注意事项等。新颁布实施的《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共分四章,由原来的46条增至51 条,行政执法文书由原来的31种增至37种。新增加“产品样品确认告知书”、“卫生行政执法事项审批表”、“查封、扣押决定书”、“查封、扣押处理决定书”、“查封、扣押延期通知书”、“物品清单”、“公告”、“陈述和申辩复核意见书”、“催告书”、“续页”、“卫生行政执法建议书”等执法文书11种,废除“产品样品确认通知书”、“产品样品确认书”、“听证告知书”、“职业禁忌调离书”、“技术鉴定委托书”等5种文书;对 “强制执行申请书”的格式进行了修改。

  培训中,卫生监督员们对新旧文书格式进行了对比,并结合实际,就新版文书在执法工作中如何准确规范使用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培训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娄底市卫生监督所 供稿)

  

赞赏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