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产品抽检力度,根据卫生部关于开展《进口涉水产品抽检工作的通知》(卫监督环便函〔2013〕57号)的要求,江苏省卫生监督所于4月1日至12日对省内进口涉水产品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本次监督抽检16家进口产品在华责任单位共43个进口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均在有效期内,16家企业分布在南京、无锡、苏州、南通四市。本次检查是卫生部首次针对进口涉水产品在华责任单位的经营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企业相关资质证明、市售产品标签说明书、产品材料配方和技术参数是否与卫生许可批件一致。经检查发现,大多数企业的产品能按照卫生许可批件的内容规范经营销售,但仍存在一些问题:1、标签标识和说明书与卫生许可批件不符,有夸大宣传的现象;2、产品某些部件采用国产组件组装,并非进口产品。
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相关问题,监督员及时下发了监督意见书,责令相关责任单位立即整改,对涉嫌违法的行为进行了调查取证,并将依据法律法规予以立案查处,以维护公众的健康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