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辽宁省卫生厅、教育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全省学校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试点工作开展情况的通报》(辽卫函字〔2013〕102号),对辽宁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牵头并指导各市具体实施的全省学校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试点工作予以充分肯定。
辽宁省学校卫生量化分级管理试点工作是依据学校卫生监督法律法规和标准,以世界卫生组织和国际上广泛应用的风险评估理论为框架,对学校卫生状况进行综合评价、从而指导学校卫生工作的一种监管模式。辽宁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为了深化学校监督管理工作,在卫生部的支持下,于2009年在全国率先对辖区学校卫生监督管理现状进行调查研究后,提出的一套学校卫生监督工作规范,经省直管学校及沈阳、辽河油田、大连等地运行后,取得较好效果。2011年6月,辽宁省卫生厅、教育厅共同印发了《关于开展学校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辽卫函字〔2011〕323号),决定在全省开展试点工作。一年半以来,各地按照工作方案深入开展工作,已顺利全面完成,达到了预期目标,取得了实效。
试点方案计划在全省遴选630所学校参加试点,截至2012年10月,全省实际完成了697所学校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其中评定A级136所、B级466所、C级84所、C级以下11所。省教育厅将逐步把学校卫生量化评定结果纳入教育部门对学校的督导评估体系,并会同省卫生厅确定学校卫生工作示范学校(A级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