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泸州卫生执法监督工作重点出台 八项措施全面强化医疗机...

2020-11-18 14:51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近日,泸州市卫生执法监督支队分别召开支队长办公会议和中层干部例会,在总结2012年工作的同时,认真分析了2013年卫生执法监督工作形势,提出了2013年卫生执法监督工作重点,继续把强化医疗服务市场监管,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权益作为全市卫生执法监督机构的工作重点来抓。

    重点采取以下八项措施:一是加大打击非法行医力度,重点打击城镇药店坐堂行医和农贸市场、城乡结合部、边远乡村的游医、巫医等无证行医行为,维护良好的医疗服务市场秩序;二是在公立医疗机构全面开展依法执业综合评价,重点按照省卫生厅颁布的《医疗机构现场监督检查标准》分级分类进行依法执业现场监督检查、评价、公示和通报,并评价结果纳入上等升级的考核内容;三是深化民营医疗机构量化分级管理,在范围拓展和内涵延伸上下功夫,重点检查医疗机构执业范围、人员资质、经营收费、合理检查、合理用药、过度医疗、宣传广告等方面的情况,促进民营医疗机构向规范执业、诚信经营方向发展;四是加强医疗机构院内感染管理和医疗废物依法处置的监督检查,防止院内感染和因医疗废物处置不当造成传染病传播;五是加强医疗机构基本药物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基本药物加价和套取新农合资金的行为;六是加强血液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采供血机构是否依法开展采供血活动和医疗机构血液储存、管理、使用是否合法合规;七是加强传染病防治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医疗机构传染病预防措施是否到位、传染病报告和传染病病人救治是否规范;八是严格执行医疗机构不良行为记分制度,重点是按照规定对医疗机构的不良行为进行记分,并将记分情况作医疗机构年度考核和等级评审的参考依据。

  

赞赏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