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卫生事关民生,为公众关注的热点领域之一,在新《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实施一年之际,株洲市卫生局、株洲市卫生执法监督处于2012年在全市范围内坚持“治理与创建,查处与指导”相结合,通过大培训、大宣传、大联合、大整治、大创建开展了公共场所卫生专项整治行动(以下简称“整治行动”)。
“整治行动”从2012年4月份开始至2012年12月份,分宣传培训(2012年4月-5月)、自查自纠(2012年6月)、集中整治(包括县、区联合)和创建(2012年6月-10月)、达标总结(2012年10月-12月)四个阶段,采取一是精心组织公共场所单位负责人及卫生管理人员集中培训;二是充分借助各类新闻媒体、网络,对创建的示范单位进行宣传,对违法违规的典型进行曝光,对检查检测结果进行公示,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广泛开展宣传;三是从自查自纠开始到各县、区分别整治和县、区集中联合整治全面开展整治;四是各县、区分别创建涵盖重点公共场所全部达到卫生信誉度A或B级的卫生管理示范片区2-3个和卫生信誉度A级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示范店15个以上的措施,对以住宿、美容美发、沐浴、游泳、文化娱乐场所以及有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公共场所为重点整治对象开展了全市的公共场所卫生专项整治行动。
通过接近一年的“整治行动”,市城区联合举办了6期,每个县都分别组织,某些县组织了2-7期的公共场所单位负责人及卫生管理人员的培训班,参培单位2465家,达总数的68%,县(市)参培单位达90%以上,参培人数达8719人。行政处罚力度明显加大,全市办案达335件,罚款671900多元,为2011年的10倍多。对公共场所监管力度和影响明显提高,检查单位数8515家次,达到222%;出动监督人员18109人次;出动车辆数4394台次;发出监督意见书9906份,限期整改1370家,整改合格达1173家,合格率达85%。特别是联合整治行动,壮大了声势,提高了水平,锻炼了队伍。公共场所卫生信誉度A、B级覆盖率上升,由2011年的14.8%上升至2012年的26.13%, A级店由2011年的40家上升到2012年145家。创建公共场所卫生示范店、示范片(街)效果明显,各县(市)区分别创建了两个示范片(街)和20个左右示范店,共创建示范片(街)20个544户、示范店228户。
2012年的“整治行动”取得了一定成效,2013年株洲市将继续开展,进一步改善公共场所卫生状况,全面提升株洲市公共场所卫生监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