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厅卫生监督所推行新管理制度见成效——认真...

2020-11-18 14:51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为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和行政效能,体现便民、服务的原则,更好的开展卫生监督工作,新疆自治区卫生厅卫生监督所积极探索、创新监督模式,自2011年起开始探索开展管理相对人例会制度和培训制度,2012年正式实施出台《卫生厅卫生监督所管理相对人例会制度》和《卫生厅卫生监督所管理相对人培训制度》。这两项制度旨在搭建与管理人沟通的平台,通过例会和培训制度宣贯卫生法律法规、通报卫生监督检查情况,促进卫生法律、法规的落实,形成卫生监督长效监督机制。

  2012年,召开了9次各专业例会,其中召开消毒产品生产企业、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卫生厅直属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监督例会5次;召开乌鲁木齐辖区卫生厅属医疗机构医师、护士资格及执业注册工作例会1次;分别召开全区涉水产品生产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例会和生产企业品质管理人员例会1次;召开乌鲁木齐市职业卫生服务机构和放射诊疗机构负责人例会1次。参会人数416人。

  举办全疆涉水产品生产企业监督管理培训班、全疆餐饮具集中消毒企业监督管理培训班、全疆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管理人员培训班等3期培训班,培训管理相对人472人次。按照管理相对人培训制度的要求,监督员外出监督检查的同时对管理相对人进行培训,共培训1700人次。

  在开展例会和培训时,对国家最新政策动态及法律进行了宣贯,要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健康相关产品生产单位规范执业行为和生产经营行为,切实履行法律义务,承担法律责任,强化生产第一责任人意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活水平。同时将监督检查中存在的普遍问题和部分单位存在重点问题均进行了通报。积极听取了各管理相对人的意见和建议,对提出的问题进行了答疑。通过与被监管单位的面对的交流沟通和宣讲,有力了提高了被监管单位自觉执行法律、法规的自觉性。会上,各被监管单位负责人均表示举办例会这种交流形式很实用,同行之间可以互通有无,节省了时间,提高了工作的效率。通过这样的交流平台,解决很多实际问题,消除了错误认识,今后会积极配合工作,尽好自己的义务。

  经过一年多探索,新疆自治区卫生厅卫生监督所《管理相对人例会制度》和《管理相对人培训制度》的实施,改变了过去“填鸭式”的培训、管理方式,改进了卫生监督所重监督、轻服务的执法方式。通过建立科学监督、主动服务的长效机,运用面对面沟通交流,主动征求意见的方式,搭建了卫生监督机构与管理相对人相互交流的平台,已经成为我所对管理相对人的一项重要管理机制,,同时在节约管理资源、提高监督效率、增进交流,促进行业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管理相对人提供优质服务、改革管理模式走出重要一步。同时将《卫生厅卫生监督所管理相对人例会制度》、《卫生厅卫生监督所管理相对人培训制度》向各地州进行推广,受到地州监督机构的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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