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监督机构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监督和开展专项整治的工作安排,在自治区卫生厅的统一部署下,全区三级卫生监督机构上下联动,组织开展了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专项监督检查。
本次行动,在强化“五一”、“十一”两个重大节假日前专项监督检查的基础上,采取十项有力措施。一是开展自治区培训。2012年5月举办全区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负责人、生产管理人员151人和各地州监督员进行了培训,并对专项监督检查工作进行了安排;二是开展摸底调查。通过两轮监督检查147家单位,使全区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规范建档率达到100%;三是加大了监督检查频次,对每个被监督对象的监督频次不少于2次,最高达6次,监督覆盖率达到100%;四是严格依法监督。本次监督检查共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235份,责令限期整改61家,立案查处不合格单位 9家;五是加大产品抽检。两轮专项整治抽检消毒餐饮具4368份,合格4129份,合格率达94.5%,“十一”节前比“五一”节前产品合格率提高了7.8个百分点;六是对不合格单位给以通报。各地通过与工商、食药部门的通报,及时向社会公示,整合或注销部分不合格单位。如乌鲁木齐市将31家单位整合为20家,提升了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规范化水平;七是积极搭建为餐饮具消毒单位的服务平台。自治区卫生监督所依据所例会制度的规定,建立了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例会制度,年内在乌鲁木齐、喀什召开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负责人2次例会,同155名负责人进行的座谈、交流;八是建立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示范单位,组织全区151名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负责人到示范单位现场观摩,学习交流;九是积极支持行业监管。通过与乌鲁木齐市餐饮具消毒商会的交流与沟通,充分利用行业管理的平台,建立了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各项规章制度、规范了生产条件及生产设施、成立了自检实验室购置检验设备、投诉举诉制度及人员的设置,建立厂区参观专用通道开展消费者到场监督指导,成员单位的优化整合,组织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调研等七项活动,促进了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行业管理;十是加强对基层的检查督导工作。自治区卫生厅卫生监督所组织督导组对乌鲁木齐市、昌吉州、伊犁州、喀什、和田等五个重点地区的监督检查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监督机构11家,现场抽查消毒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25家。
通过专项整治,2012年自治区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生产条件,产品质量都得到了明显的改善,消毒餐饮具的抽检合格率比2011年的72.94%提高了21.6个百分点,受到了广大消毒者和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好评,就此乌鲁木齐餐饮具消毒商会还专门送来了锦旗和感谢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