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江西省卫生厅组织安排下,江西省卫生监督所开展了全省健康体检专项监督检查。监督检查覆盖全省所有开展有健康体检工作的三级医院(包括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专科医院)、部分县管二级医院,共检查三级医院39家、县管二级医院10家。检查组通过现场检查、查阅资料、走访调查等方式,重点检查卫生部《健康体检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中执业许可、执业条件、执业规则、外出健康体检等有关规定的落实情况。
监督检查情况表明,大多数市、县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能够认真贯彻落实卫生部《规定》和省厅《关于开展健康体检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结合具体措施,对照监督检查标准,认真开展自查并落实整改,健康体检工作进一步规范。
检查发现,因地域差别、工作开展不平衡的原因,有关医疗机构分别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部分医院健康体检服务行为不规范。主要存在:《健康体检项目目录》未经备案;体检项目结果未经相关医师签名或采用计算机打印签名;体检报告项目缺失;未指定符合要求主检医师审核签署报告;健康体检信息管理混乱、意识差。二是信息化程度不够高。大多数还没有使用体检信息系统,通过手工书写表格式体检结论、手工粘贴检验报告,不能进行系统整理和归档,无法比对既往体检结果,无法实施持续健康管理。三是体检环境有待改善。多数医院体检与一般疾病治疗场所混合,存在医源性交叉感染隐患,同时受检者的舒适性、私密性和便利性亦难以保证。
针对存在的问题,江西省卫生厅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严格按照卫生部《规定》的要求,强化监管手段,推进健康体检工作规范有序地开展;同时要求各有关医院全面整改检查发现的问题,加快推进包含健康体检工作在内的医院信息化建设,建立有效的健康体检、健康评估、疾病预警机制,为健康教育、临床诊断和卫生指导等工作提供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