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极寒天气影响,北京市自去年12月起,流感发病水平开始上升,目前已进入高峰时期。近期已连续报告两例因“甲流H1N1”死亡病例,全市流感患病情况已达到2008年以来同期最高水平。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切实加强北京市传染病防治工作,确保不出现甲型流感暴发,北京市卫生监督所立即部署、迅速行动,要求各区(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立即对辖区内有关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监督检查。检查的重点内容有:医疗机构的甲型流感防控措施,预检分诊,疫情报告,消毒隔离等相关传染病防控工作情况;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甲型流感疫情报告、流感样病例监测,对辖区内医疗机构传染病预防工作指导情况等内容。
北京市卫生监督所领导高度重视流感流行情况,通过每日信息会商密切关注流感疫情动态,及时部署防控卫生监督工作。元旦刚过,北京市卫生监督所即根据卫生部及北京市卫生局相关文件要求,通过信息平台转发了《北京市卫生局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今冬明春突发急性呼吸道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密切关注今冬明春人禽流感、SARS、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等突发急性呼吸道传染病的防控工作,按照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和预检分诊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做好冬季呼吸道传染病防控卫生监督工作。
北京市卫生监督所对发生两例因“甲流H1N1”死亡病例的医疗机构的预检分诊工作依法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要求医疗机构提高认识,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和卫生部《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的要求,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制度,根据流感流行趋势做好预检、分诊工作。在门、急诊明确就诊标识;在医院入口处设立分诊台,分流传染病疑似患者到相对独立区域的感染性疾病科或预检筛查室。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有传染性或有流行病学意义的病人,降低对环境的污染,减少其他病人和医务人员被感染的风险。在组织区(县)卫生监督机构开展监督检查的同时,市卫生监督所还将派出5个督导组对各区(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开展监督检查的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对全市部分医疗机构开展现场监督检查,确保医疗卫生机构依法、规范地开展甲型流感防控工作。
春节前,北京市卫生监督所将组织全市卫生监督机构开展冬季呼吸道传染病防治专项卫生监督检查,加大对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和预检分诊制度落实情况的执法力度。并将继续通过每日信息会商密切关注流感疫情动态,对有流感样病例聚集、集中发热疫情发生单位,根据疫情控制的需要,及时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做好预防控制措施的监督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