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打击不法生产经营行为,提高企业的守法意识,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江西省卫生监督所于10月20日至12月20日组织相关设区市卫生监督所在全省开展了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监督专项检查。
本次检查通过交叉检查方式进行,共检查了全省32个市县的涉水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供水单位,检查的产品类型主要有输配水设备,如管材、管件;生活饮用水化学处理剂,如聚合氯化铝、硫酸铝;随机抽查了32市县的市政集中供水单位、二次供水单位、自建式供水单位及农村集中式供水单位。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涉水产品生产企业是否按照《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进行生产,在原料索证、产品检验、标签说明书内容等方面是否符合要求;涉水产品经营企业产品采购索证情况,是否具有卫生许可批件,产品标签、说明书是否与卫生许可批件一致;供水单位涉水产品采购验收、存放等情况,是否具有卫生许可批件,产品标签、说明书等是否与卫生许可批件一致,卫生安全性检测等。
检查发现,大部分的涉水产品生产企业按照《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生产,取得了相关产品的卫生许可批件;大部分涉水产品经营企业对所售产品进行了索证,产品标签、说明书等与卫生许可批件一致;大部分供水单位所使用的涉水产品安全有效,进行了索证,涉水产品的存放也符合卫生规范。但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如部分农村供水单位没有对水质进行消毒处理,少数供水单位存在使用过期、无证涉水产品等行为。针对存在的问题,江西省卫生监督所已责令当地卫生监督机构对其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要求其限期整改到位,个别严重的违法生产行为,已联合当地卫生监督部门进行了立案查处。
通过此次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了涉水产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今后,江西省卫生监督所将切实加强对供水单位的监督管理,有力保障人民群众的饮水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