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启动秋季食品安全整治行动不留死角

2020-11-18 14:51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夏秋交替季节是食源性疾患的高发期,为防止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青海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安排部署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15天的秋季食品安全集中专项整治行动,集中整治食品加工企业等重点场所和肉制品等重点品种。

  此次秋季食品安全整治的重点场所为食品加工企业、畜禽定点屠宰场(点)、食品批发企业、集贸市场、各级各类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营养餐供餐企业(含代加工配餐点)、学校周边(小食品店、小餐馆、小摊贩、午托班)、大型节会和集体聚餐等,尤其是大中专院校、托幼机构、寄宿制学校食堂等。重点品种为肉及肉制品、食品添加剂、乳制品、蔬菜、粮油、豆制品、酒、饮料、米面制品、休闲食品、散装食品、儿童食品、冷荤凉拌菜、生食海产品等。

  据悉,各地将针对食品安全薄弱环节,加大对人群集中场所的食品安全监督检查频次,严把农业生产投入品、产品出厂、采购、餐饮加工等全程控制关,严惩重处食品安全领域违法犯罪行为,严防重特大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农牧部门将整治农畜产品、蔬菜、果品药物残留超标,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业投入品等违法行为。加强生鲜奶检验工作,坚决清查和收缴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质监部门将依法吊销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产品质量难以保证的食品生产企业的生产许可证。工商部门将加大学校周边、农村及城乡集贸市场、食品批发市场、农牧区食杂店等重点区域检查监管力度。重点检查群众反映较大的掺假售假行为以及食品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制度的落实情况。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加强对餐饮业、学校(幼托机构)食堂、建筑工地食堂的巡回监督检查,加强大型节会和大型聚餐的监督检查,坚决杜绝群体性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商务部门将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制售注水肉、病害肉违法行为,加强肉类流通、加工、使用的监管。严禁私宰肉、注水肉、病害肉流入市场和肉制品加工企业、餐饮单位。同时,加强对酒类产品的监管力度,防止假酒劣酒进入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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