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推进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进展突出

2020-11-18 14:51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2012年,贵州省卫生监督局根据卫生部《卫生监督协管服务规范》、《关于做好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和《贵州省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认真开展调研,制定全省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机构和人员基本要求、工作规范,统一协管机构名称、标牌和协管人员证件、标识,组织督促检查,开展经验交流,对推进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具体指导,在全省大力推进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

  全省各地在党委、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的领导下,结合本地实际确定了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目标、制订了实施方案、建立了领导和实施机构,在城乡广泛开展了食品安全、职业卫生、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以及医疗机构等协管检查和信息报告工作。

  截至11月底,全省有88个县(市、区、特区),1593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展了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分别占同类级别行政区数的100%、98.9%。有卫生监督协管员4712人,村级卫生监督信息员21531人。县级卫生监督机构培训协管员、信息员36355人次。协管服务机构协助县级卫生监督机构开展各项卫生监督检查48872次,自行开展各项卫生监督检查、监测93693次,向县级卫生监督机构报送信息35062条。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向乡(镇、社区)卫生监督工作站报送卫生监督信息45964条。超额完成了年初制定的“在2012年底前不少于50%以上的县(市、区、特区)开展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的任务。

  从全省推进情况看,虽然还存在着各地推进不平衡,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工作方法不够完善,基层卫生组织工作任务重,协管员承担多项卫生工作任务,人员身份、工作能力、专业水平、工作条件和生活待遇需进一步稳定和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卫生监督协管经费保障不合理不通畅等问题。但总体上,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已显现出发挥基层医疗机构的公共卫生职能、加强基层卫生监督力量的作用,初步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城乡的卫生监督工作新体系。从职能、服务等方面,符合人民群众对健康保障的需求,有更加广阔的探索发展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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