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重庆市消毒产品监督管理,规范消毒产品生产行为,确保消毒产品生产卫生安全,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根据《传染病防治法》、《消毒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2012年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计划要求,重庆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于2012年4-11月对直管的48家消毒剂、消毒器械、抗(抑)菌及部分大型纸制品生产企业进行了现场卫生监督执法检查,涉及南岸区、巴南区、渝北区、涪陵区、垫江县、荣昌县、石柱县,丰都县等区县,所有工作在10月31日前已全部完成。
本次直管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现场卫生监督执法行动,重点对企业厂区环境与布局、生产区卫生、设备保养维护、物料仓储、卫生质量管理及人员卫生等方面进行了检查。检查中发现:多数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生产现场符合《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2009年版)》有关内容要求,但仍有个别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存在未按要求完成对生产车间30万级空气净化设施的改造工作,没有按规定办理卫生部卫生许可批件,产品包装说明书不符合要求,未按要求对生产区进行明确分区,地面没做好防尘处理,更衣室洗手设备不能正常使用,生产工人健康证过期等问题。监督员对不符合要求的10家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分别下达了监督意见书。(重庆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