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辽宁省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顺利完成

2020-11-18 14:51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卫生监督重点检查计划的通知》(卫办监督发[2012]30号)、《2012年辽宁省卫生监督重点检查工作计划》的要求,辽宁省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对辖区内医疗机构、疾控机构和采供血机构的医疗废物处置、传染病疫情报告、消毒隔离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

  此次检查共出动监督员6900余人次,检查医疗卫生机构24193家,警告615家,罚款近80万元,比去年增加33万余元,有力地促进了医疗机构对传染病防治工作的认识和整改措施的落实。大多数医疗机构能够认真履行各项职责制度,疫情网络直播系统通畅,部门协作得到加强,配合环保部门解决了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的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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