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卫生监督机构完成2012年医疗废物处置情况的日常监督检...

2020-11-18 14:51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根据卫生部《2012年卫生监督重点检查计划》和《2012年北京市传染病防治监督重点检查计划》以及北京市医疗废物处置管理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要求,北京市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对全市范围内的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采供血机构开展了医疗废物处置情况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10月31日,全市卫生监督机构共监督检查各类医疗机构6910家,监督覆盖率达到73.44%,其中三级医疗机构54家、二级医疗机构107家、乡镇卫生院106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77家,社区卫生服务站991家,村卫生室2382家,其他医疗机构3093家;疾病预防控制机构24家,覆盖率为100%,其中国家级4家,市级1家,区县级19家;采供血机构5家,覆盖率为100%。检查结果显示,医疗卫生机构均建立了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度和工作规范;大部分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重点环节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但在检查中也发现个别医疗机构存在一些问题,如医疗废物未按照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内、医疗废物登记记录不全、医疗废物混入生活垃圾等。全市共对88家医疗废物处置存在违法行为的医疗机构依法给予了行政处罚。警告88家,罚款共计1214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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