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完成“卫监飓风”2号——全市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卫生监督...

2020-11-18 14:51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为认真贯彻落实《重庆市食品安全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246号),进一步加强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监督管理,规范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生产经营活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重庆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按照重庆市卫生局《“卫监飓风”2号??全市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专项监督检查行动方案》要求,在全市范围开展了两轮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专项监督执法检查。

  本次专项整治工作分别于2012年4月25-31日,9月25-30日分两轮在我市39个区县统一进行,各区县卫生监督机构按照重庆市卫生局《“卫监飓风”2号??全市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专项监督检查行动方案》要求,根据《重庆市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选址、场地、工艺流程、产品、人员要求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第一轮检查中,全市共有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112家,合格56家,存在问题56家,责令限期整改56家,立案查处了5家,共计罚款16000元。卫生监督机构对存在问题的单位均出具了整改意见,责令限期整改。通过第一轮专项执法检查,部分不合格单位主动关、停、转、并。第二轮检查共有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104家,合格68家,存在问题36家, 责令整改36家,责令搬迁3家,立案查处7家,共计罚款17000元。各区县卫生监督机构按规定向工商、药监部门通报了检查情况。

  两轮执法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主要原因有:一是部分单位选址不符合要求,建在居民区内;二是不能提供有效检测报告或检测不合格;三是生产区布局未按工艺流程要求设置各功能区域;四是个别包装未标注产品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五是部分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合格证明,未穿戴工作服上班等。各区县卫生监督机构出具了整改意见书,要求检查不合格的单位限期整改。

  通过此次专项整治,严厉打击了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生产经营中违法行为,为进一步规范全市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生产经营活动奠定了基础。下一步,重庆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将公示不合格的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名单,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和媒体监督作用。同时,将探索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量化分级管理,最大限度消除卫生隐患,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重庆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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