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正式更名揭牌

2020-11-18 14:51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经辽宁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11月21日,辽宁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更名揭牌仪式在沈阳举行,这也是东北地区第一家以“卫生监督局”命名的卫生行政执法机构,标志着辽宁卫生体制改革又向前迈出了坚实一步。监督局组建后将进一步扩大行政监督执法范围,全力保障全省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

  据介绍,辽宁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是省卫生厅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行使卫生监督职责的行政执法机构,前身是辽宁省卫生监督所。依法承办职责范围内的卫生行政许可、资质认定;依法监督管理消毒产品、生活饮用水及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公共场所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妇幼卫生、传染病防治、医疗服务和采供血工作、爱国卫生工作;依法承担食品安全标准和食品安全事故查处工作,并受省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委托,承担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和承担基本药物、餐饮卫生及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卫生监管等工作。

  此外,负责查处辖区内大案要案;负责辖区内重大活动的卫生保障和卫生监督应急工作;承担国家卫生监督抽检任务,组织实施辖区内的卫生监督抽检等工作。

  据辽宁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局长窦志勇介绍,十多年来,辽宁省逐步建立起一支思想过硬、业务精湛、作风优良、纪律严明、执法公正的卫生监督队伍,并多学科、全方位地进入了国内先进卫生监督机构的行列。承担了多项国家级专题工作项目,率先在全国使用执法终端执法;建立了全国卫生监督系统的第一个快速检测中心;确立了具有旗帜和方向作用的全省卫生监督机构文化建设的核心理念。

  据了解,为实现“在全国同行业中创一流,在全省监督执法系统中创一流,在卫生监督各专业领域都有国家级一流专家”的“三个一流”发展目标,辽宁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从2006年开始,连续4年组织全省卫生监督机构开展了21项“专项整治系列行动”,内容涉及打击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医疗广告、公共场所、饮食、饮水、食物中毒处理、保健食品、消毒产品、职业卫生、学校卫生、传染病防治等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领域,有力地震慑了违法行为。

  同时,搭建起可供全省1个省级、15个市级和110个县区级,共126个卫生监督机构4000余名卫生监督员共同使用的全省卫生监督信息化平台,在全国率先使用卫生监督首持终端开展各项卫生执法工作,实现了卫生行政许可及各项日常卫生监督检查、监测、处罚等工作的实时、动态、规范和科学管理,并现场制作并打印监督检查笔录、讯问笔录和卫生监督意见书等各种执法文书,使卫生行政执法更具威慑力,全面提升了全省卫生监督队伍的执法形象和效率。

  另外,辽宁省卫生监督部门强化预防性卫生监督现场审查,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规范许可,受理省级卫生行政许可6000余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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