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全市纸巾(纸)生产企业监督管理,提高企业依法按标准生产的自觉性,消除卫生安全隐患,根据重庆市卫生局《关于开展纸巾(纸)生产企业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渝卫监督〔2012〕67号)精神,重庆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于2012年5-10月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纸巾(纸)生产企业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此次行动,全市共出动卫生监督员583人次,车辆195台次,对全市123家纸巾(纸)生产企业进行了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了产品生产记录、产品批次出厂检验报告、标签说明书,以及生产纸巾(纸)所使用的原料或半成品是否符合要求,禁止使用任何回收纸、纸张印刷品、纸制品及其他回收纤维状物质作原料等。同时,对纸巾(纸)生产企业按要求进行了抽检。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及纸巾(纸)抽检不合格的企业进行了查处。
经现场检查,39个区县辖区123家纸巾(纸)生产企业,合格95家,不合格28家,合格率77%。不合格原因主要为:未建立产品生产记录;无产品批次出厂检验报告;纸巾(纸)生产企业均无检验室,无检验设备,未配备检验人员,不能开展产品的自检工作等。检查未发现任何使用回收纸、纸张印刷品、纸制品及其他回收纤维状物质作原料的行为。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监督员依法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122份,责令58家单位限期改正。同时对78家纸巾(纸)生产企业的207个产品进行了抽检,经检测,203个产品符合《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卫生标准》(GB15979-2002)。对4家抽检不合格的单位进行了处罚。(重庆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