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开展2012年餐饮具集中消毒专项整治工作

2020-11-18 14:51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为进一步规范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生产经营行为,保障广大消费者的身体健康,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专项整治的通知》(卫办监督函〔2012〕385号)和省《关于开展2102年浙江省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专项整治的通知》(浙卫监函〔2012〕字第66号),浙江省各级卫生监督机构依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办法》及相关规范,对全省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依法开展了专项整治工作,并在全国率先建立了较为完善的餐饮具集中消毒“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的监管体系,逐步完善了长效监管机制。

  一、深入开展法规、规范的宣传培训

  2011年12月1日正式施行的《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办法》及配套的《浙江省餐饮具集中消毒卫生规范(试行)》和《浙江省餐饮具集中消毒卫生监督合格证发放管理办法》构建了浙江省餐饮具集中消毒监管的法规体系。

  今年6月份,浙江省卫生厅组织全省开展了“洁净餐具,食者无忧”的主题宣传周活动。6月15日,省、杭州市、区三级卫生行政部门及卫生监督机构在杭州吴山广场举办了“洁净餐具,食者无忧”主题宣传活动的启动仪式,多家省、市媒体参与和报道。通过宣传周活动,宣传普及了餐饮具集中消毒方面的法规、规范,增强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餐饮服务单位、社会公众的卫生安全意识,形成“政府主导、部门监督、企业自律、公众参与”的良好工作格局。

  为确保餐饮具集中消毒相关法规、规范的全面落实,各地多次组织餐饮具集中消毒企业的负责人、检验人员、从业人员开展法规、规范培训,全省共计接受培训2405人次。同时各级卫生监督机构组织开展了“三个一活动”(即对企业负责人开展一次约谈,签订一份诚信经营承诺书,开展一次法律法规培训),对所有持有卫生监督合格证企业的负责人全面进行了约谈和培训,强调企业负责人做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要诚实守信,合法经营,完善餐饮具集中消毒的卫生管理与经营行为,确保消毒后的餐饮具卫生洁净。每家企业都签订诚信生产的承诺书,进一步明确餐饮具集中消毒企业的主体责任,增强企业卫生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加快诚信体系建设。

  二、持续加大专项整治力度,强化审核与执法监督

  今年,各地以省政府提出的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为抓手,以地方性法规的实施为契机,“洁净餐具,食者无忧”主题活动为载体,继续加大对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专项整治力度。各级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省政府郑继伟副省长、卫生厅领导和部分政府分管领导亲自带队对餐饮具集中消毒企业进行了检查。

  为积极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全省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均成立了以一把手为组长的餐饮具集中消毒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层层负责。省卫生厅在7月23日,召开由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人参加的餐饮具集中消毒专项整治电视电视会议,部署落实任务。9月下旬,省卫生厅组织督查组,对各地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9月29日,召开全省餐饮具集中消毒专项整治通报会暨整治活动中期推进会,逐个通报督导发现的问题。

  本次专项工作,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在历年整治的基础上,以卫生规范为整治标准,按法规宣传培训、企业自查整改、全面排查整治几个阶段有序开展。全省共出动卫生监督员5704人次,监督检查企业1444户次,抽检消毒后餐饮具3532件,合格3384件,抽检合格率为95.81%,较2011年的91.57%有了进一步的提高。立案查处无证从事餐饮具集中消毒生产经营行为等违法案件82家,已结案59家,罚款金额达到53.27万元。另责令限期改正241家次,下达监督意见书430份,19家产品抽检不合格的单位在媒体上予以了公告。

  全省专项整治前原有餐饮具集中消毒企业455家,整治过程中彻底淘汰了一大批不符合卫生规范的企业。目前,全省在生产经营的餐饮具集中消毒企业共计272家,全部已取得卫生监督合格证,餐饮具集中消毒企业持证率和建档率均达到100%。

  三、创新监管模式,完善长效管理机制

  浙江省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十分注重长效监管机制的建设,在专项整治过程中总结经验,从监管手段上创新工作方法。

  一是要求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建立起生产信息月报制度。当月生产量、洗消剂消耗量及生产用水、用电、用气、用煤等信息按月上报卫生监督机构,卫生监督机构通过生产量与能耗比,从中分析生产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促进生产过程规范化;浙江省开始试点餐饮具集中消毒关键控制因素监管模式工作,加强生产过程中重点环节的监控,以确保消毒餐饮具的卫生质量;有的地区已逐步推广使用电子监控设备,实施生产全过程的远程监管。

  二是推行卫生监督合格证核发公示制度,积极宣传专项整治工作的执法信息,曝光典型案件。国家、省及地方各级不少主流媒体对各地的整治做了深度报道,赢得社会良好反响。《浙江日报》等专版介绍了整治情况,并曝光了查处的典型案例,省厅的专项整治工作专报信息在省政府内部刊物进行了刊登。

  三是督促企业建立完善产品自检合格出厂制度,要求企业开展批次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同时向使用方的餐饮服务单位提供检测报告。同时各地健全了消毒后餐饮具的定期监测制度,每季度实施采样检测,监督检查信息和监测结果及时向社会予以公示,让消费者自觉抵制不合格的消毒餐具。

  四是基本建立卫生、食药、工商等部门的协调机制,并逐步得到加强。专项整治以来,各级卫生部门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通报无营业执照企业或未在整改之列的无卫生监督合格证企业共计145家;向食药部门通报产品抽检不合格的企业151家。卫生监督机构对于食药部门通报的不合格产品也及时予以查处。

  四、当前存在的问题

  一是整治工作力度各地不均衡。由于部分市的餐饮具集中消毒企业数量多、规模小,整治难度很大。有个别市没有很好抓住今年审核发证与专项整治的机会,出现了“抓主要松次要”的条件审核,也为今后的日常监管带来了难度。

  二是长效监管机制有待于进一步完善。通过专项整治督查,发现个别市的餐饮具集中消毒企业生产信息月报制度的落实、企业监管档案的建档完整情况有待改进。

  三是企业产品自检制度的落实执行尚需督促改进。不少企业未能按要求开展产品批次检验,部分企业尚未做到向餐饮服务单位提供批次检验合格证明。

  五、今后工作思路

  一是依法监管,加大查处力度。各级卫生部门严把审核准入关,对于不符合卫生规范要求的企业坚决予以取缔,对于无证违法生产经营以及产品抽检不合格的及时予以查处。

  二是全面落实长效监管机制、加强日常监督。通过落实部门协查制度、定期监测制度、信息公示制度等全面加强餐饮具集中消毒企业的日常监管,将专项整治与常态监管相融合。

  三是强化监管手段、提高执法效率。各级卫生监督部门要通过企业生产信息月报、网络远程监控的有效实施强化对企业的监管效率,通过消毒效果及消毒剂残留等的研究认证、检测技术的全面应用,进一步提高监督执法技术。(浙江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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