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住宿行业的整体卫生水平,安徽省16个地市和2个省直管县对所辖住宿场所开展了卫生监督抽查抽检,日前全面完成抽查抽检工作。
全省共检查住宿场所560家,其中三星级以上宾馆124家,普通旅店436家。大部分住宿场所卫生管理较规范,住宿场所经营单位持有效卫生许可证,各项设施基本符合卫生要求,建立并落实卫生管理制度和措施,从业人员持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证明上岗等。
共对560家住宿场所公共用品用具消毒效果进行监测,合格480家,合格率85.71%,其中三星级以上宾馆监测124家,合格96家,合格率77.42%。普通旅店、招待所监测436家,合格384家,合格率88.07%。监测床上卧具1651件,合格1610件,合格率97.52%;检测毛巾1038件,合格994件,合格率95.76%;茶具892件,合格852件,合格率95.52%;拖鞋480件,合格448件,合格率93.33%;脸(脚)盆663件,合格623件,合格率93.97%;座垫624件,合格598件,合格率95.83%;浴盆398件,合格371件,合格率93.22%。
检查发现住宿场所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一是部分经营者公共卫生意识不强,如少数住宿场所经营者未取得卫生许可证即对外开放经营;二是住宿场所卫生制度不健全,有制度未落实或落实不到位,部分住宿场所未建立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传染病报告制度;三是卫生设施设备缺乏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由于一小部分住宿业经营者盲目追求利益最大化而不愿加大卫生硬件设施的投入,致使场所内基础卫生设施的配备不到位或不符合卫生要求。如部分住宿场所未设消毒专间,或有而不用;不同用途洗涤消毒工具标识不清,且普遍存放不合理;少部分甚至未配备卫生设施;四是部分住宿场所使用的消毒产品未索取卫生许可批件等相关证件和资料。
下一步,安徽省卫生监督机构将加强对住宿场所经营者和从业从员的卫生知识培训工作,强化经营者的第一责任人意识,落实各项卫生制度。
对现场监督检查发现的未达到法规规范要求的经营单位除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限期整改和行政处罚以外,继续对不合格单位开展“回头看”卫生执法检查,确保住宿场所经营单位对所提出的整改意见落实到位。
进一步加强公共用品用具卫生检测工作,保证公共用品用具卫生安全。
加强与媒体宣传的合作,通过电视、报纸、网站等媒体的宣传报道,以及建立投诉举报制度加强对管理相对人的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使住宿业形成社会舆论、消费者、卫生监督机构共同监督的良好局面。(安徽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