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全市消毒剂、抗(抑)菌制剂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管理,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2012年4-10月,天津市卫生监督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消毒产品监督检查及抽检工作。
本次监督检查及抽检中,对全市39户药店、宾馆、饭店客房、洗浴中心等经营抗(抑)菌制剂的单位及109件抗(抑)菌制剂的标签进行监督检查和抽检,重点检查抗(抑)菌制剂及消毒剂的标签说明书、有效期、有效卫生许可证件及卫生安全评价报告等情况,检查结果全部合格。同时,对3个膏霜剂型抗(抑)菌消毒制剂产品进行抽样,进行激素、抗生素、抗真菌药物检测,合格率100%。此外,对全市全部3户生产企业的4件消毒剂产品和5户经营单位的6件外埠消毒剂产品,进行有效成分含量、重金属量(铅、砷)检测,合格率100%。
通过此次消毒产品抽检,进一步监控了全市消毒产品卫生质量水平,规范了生产经营行为,净化了消毒产品市场,增强了生产经营单位的法律意识,保障了消费者的健康权益。
今后,天津市将继续加强培训,提升消毒产品生产经营者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熟悉程度;加大执法监督力度,针对存在的问题认真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加强信息利用,进一步搭建健康相关产品抽检工作信息平台,对不合格产品抽检信息及时通报,以降低或消除违法产品和违法行为的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