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执行新修订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完成《2012年国家公共卫生重点监督检查计划》中关于开展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监督抽检的要求,湖南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于2012年8月-9月开展了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监督抽检工作。
本次监督抽检共抽查了长沙、株洲、湘潭、常德、岳阳等地市10家宾馆、商场,检查内容包括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数量、类型、使用年限、卫生状况及清洗消毒情况。检查发现大部分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风管系统、空气过滤网、过滤器、净化器、空气处理机组等机械部件没有按要求定期清洗消毒,开放式冷却塔清洗、消毒记录不全,未制定空调系统传染预防应急预案和传染病报告制度,未建立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档案或不完善等等。
按照抽检计划要求,对10家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进行随机抽样,重点检测风管内表面积尘量、细菌总数、真菌总数;冷却水、冷凝水中嗜肺军团菌。结果5项指标全部合格的只有1家,合格率为10%,其中积尘量合格率60%,细菌总数合格率10%,其他真菌总数、冷却水、冷凝水中嗜肺军团菌合格率均为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