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2年生活饮用水、公共场所、消毒产品及涉水产品卫生重点监督检查计划》要求,四川省卫生执法监督总队开展了国产水质处理器及生活饮用水化学处理剂的监督抽检。抽检涉及5个现制现售制水设备、5个市售水质处理器及攀枝花、武胜、简阳、金堂、自贡等市、县政府所在地集中式供水单位使用的生活饮用水化学处理剂。
监督员重点检查了国产水质处理器是否取得卫生部卫生许可批件,水处理设备铭牌上标识的内容是否与卫生许可批件的内容一致等,对采集的现制现售水样品和生活饮用水化学处理剂按规定送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检测。所抽产品均持有有效卫生许可批件,主要材料或部件与批件基本一致,抽检样品卫生检测结果均合格。其中生活饮用水化学处理剂按照《健康相关产品国家卫生监督抽检规定》的要求,向样品生产厂家寄发了“产品样品确认书”,对与卫生部批准内容不一致的水处理设备函告了生产厂家所在地卫生监督机构。
四川省卫生执法监督总队将紧紧围绕“执法为民 护卫健康”的卫生监督核心价值观,从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高度出发,认真组织落实卫生监督抽检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布涉水产品检查信息,对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和违法生产经营企业将采取曝光、处罚等措施,以规范和净化涉水产品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