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前郭县卫生局开展民营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专项监督检查

2020-11-18 14:51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民营医疗机构监督管理工作,促进民营医疗机构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水平,保障医疗安全,吉林省前郭县卫生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利用10月10日-12日3天时间,对4家民营医院、1家门诊部、46家个体诊所的执业资质、从业人员资质、执业行为、服务行为、消毒管理、医疗废物处理等进行了监督检查。

  从检查的总体情况看,民营医疗机构管理水平明显提高,主动服务意识进一步增强,依法执业、依法行医意识明显增强;各医疗机构都能按要求建立各种制度,管理规范;基本能按常见病诊疗基本规范诊治病人,病历书写规范;民营医院能有效实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和《处方管理办法》,建立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处方书写比较规范;多数医疗机构对医疗废弃物的处理按要求进行分类收集,能够使用专用包装物,并填写好医疗废弃物处理跟踪记录,同时制定了消毒管理制度,落实专兼职人员负责消毒工作,各类器械浸泡消毒液使用正确,更换及时并有记录,高压蒸汽灭菌等设备配备齐全,消毒效果有测试并有登记记录。

  检查中发现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医疗机构执业资质不规范。个别民营医院未经卫生局批准,擅自变更执业地点;必设科室没达到标准,卫生技术人员低于标准数;个体诊所存在护士或药剂人员未上岗,护理工作由医生替代的现象。二是医疗废物处理不规范。个别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不能按照类别放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密闭容器内,不使用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医疗废物与生活垃圾混装,医疗废物登记资料不完整。三是未按消毒、灭菌程序规范操作。部分医疗机构未对消毒、灭菌效果开展自行监测,同时消毒记录不能按时跟进。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人员均出具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改正。 

  前郭县卫生局对存在问题的医疗机构下达了整改意见书,要求各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检查组反馈的意见逐一整改,逾期不整改、不校验、不变更的医疗机构,卫生局将按照《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消毒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吉林省前郭县卫生局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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