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召开2012年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座谈会

2020-11-18 14:50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2012年吉林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座谈会于10月10日在长春召开。座谈会的主要目的是传达全国生活饮用水监督监测座谈会会议精神,通报了吉林省卫生厅对全省生活饮用水监督监测督导检查情况,座谈交流各市州在生活饮用水监督监测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进一步统一认识,促进各市州更好地开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

  吉林省卫生厅刘中正副巡视员、省卫生厅监督处郭齐祥处长、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冯志民副所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刘建伟副主任以及各市州卫生局局长、监督所所长及疾控中心主任等120余人参加了此次座谈会。

  会上,吉林省卫生厅监督处郭齐祥处长传达了全国生活饮用水监督监测座谈会会议精神,通报了全省饮用水督导检查情况;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冯志民副所长介绍了全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开展情况;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刘建伟副主任介绍了现阶段饮用水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以及工作开展情况;吉林市卫生局、四平市卫生局、长春市朝阳区卫生局以及桦甸市卫生局就当地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开展及面临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思路进行了会议交流。

  最后,吉林省卫生厅刘中正副巡视员做了重要讲话,刘中正副巡视员指出,近年来,经过市州政府的高度重视,吉林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能力建设得到了明显改善,取得了初步成效。各市州结合本地实际,按照《卫生部关于加强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了供水单位标准化管理体系,提升了饮水质量,进一步规范了供水单位卫生制度与卫生管理行为,提高了水质卫生监管质量。大部分地区能够按照《2012年国家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方案》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高度重视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供水单位卫生状况得到初步改善。同时全省各级卫生监督部门举办的首届生活饮用水卫生宣传周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

  刘中正副巡视员总结了全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形势及存在的问题,并结合全省饮用水监督监测工作的实际情况,提出了具体要求,要求各市州卫生行政部门及卫生监督监测机构要继续做好当前的生活饮用水监督监测工作;要加强水质监测数据网络直报工作;要积极推进饮用水地方立法工作;要加大农村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管力度,有序推进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要抓紧提高水质监测能力建设,适应新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要加强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信息公布。 (吉林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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