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顺利完成“卫监飓风”3号——农村集中式供水专项监督检查...

2020-11-18 14:50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为切实加强农村集中式供水卫生安全监管工作,确保农村集中式供水卫生安全,按照《重庆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12年“卫监飓风”专项监督检查行动方案的通知》(渝卫监督〔2012〕31号)要求,重庆市各级卫生监督机构于2012年3-6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代号为“卫监飓风”3号的农村集中式供水专项监督检查行动。

  “卫监飓风”3号专项监督检查行动共检查37个区、县(自治县)农村集中式供水单位1021家(渝中区、大渡口区无农村集中式供水单位),供水人口816.52万,持有有效卫生许可证568家,持证率60.41%;实际日供水能力小于5万吨的水厂占99.9%,其中日供水能力小于1万吨的占97.03%;79.04%的供水单位使用地表水为水源,供水人口733.35万,20.96%使用地下水为水源,供水人口83.15万;仅有15.68%的水厂有检验室,平均检验人员不足1人;制水工艺方面,完全处理713家,占66.14%,供水人口706.19万,部分处理276家,占25.6%(其中仅有消毒处理的87家,占8.07%,仅有沉淀过滤处理的189家,占17.53%),供水人口92.56万,未做任何处理的有89家,占8.26%,供水人口18.78万;供水单位对水质进行消毒处理的方式以二氧化氯消毒和氯化消毒为主,分别占进行消毒处理供水单位总数的63.72%和29.68%,仅6.6%采用其他消毒方式(如:优氯净);所检查的农村集中式供水单位共有从业人员2925人,持有有效健康证明2372人,持证率81.09%。此次飓风行动中,全市共抽检出厂水771件,合格464件,合格率60.18%,抽检末梢水1373件,合格818件,合格率59.58%,主要不合格项目为微生物指标与消毒剂余量。处理违法行为104件,罚款61家,罚款97550元,警告31家,限期整改100家,其中22件已完全执行,执行金额18550元。

  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主要有:一是个别区县卫生监督所未能按行动计划开展对辖区内农村集中式供水单位的水质监测工作;二是部分农村集中式供水单位由于生产规模小、资金匮乏、设施设备陈旧、制水工艺落后等问题,达不到卫生许可要求等。

  针对存在的问题,全市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将采取积极措施应对。一是结合每年5月的“饮用水卫生宣传周”活动,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开展饮用水卫生宣传;二是争取资金,加大对农村集中式供水单位的投资、规范化建设以及对输配水管网设施的维护工作,保证农村集中式供水的水质卫生监督抽检与快检工作顺利开展;三是督促农村集中式供水单位加强自身管理水平;四是加大执法力度,严惩违法行为,以罚督教,增强供水单位卫生安全意识与责任感,确保农村居民喝上放心水。(重庆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 供稿)

赞赏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