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举办《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宣贯及公共场所集中...

2020-11-18 14:50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2012年9月24-27日云南省卫生厅在昆明举办“《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宣贯及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监督培训班”,来自全省16个州(市)卫生行政部门、卫生监督机构、129个县(区)、民航、铁路及昆明市各开发区卫生监督机构从事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的监督员140余人参加了培训。

  修订后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已颁布一年多,各地在实施过程中碰到诸多问题,影响了《细则》的深入贯彻实施。为加快推进《细则》的贯彻落实,强化对公共场所的管理,结合实施一年来的问题和经验,以及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评估项目实施情况,在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的建议下省卫生厅举办了这次培训班。

  培训班邀请了云南省卫生监督局、昆明市卫生监督局、省疾控中心相关人员讲解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解读”、“公共场所卫生监督信息报告存在问题及要求”、“昆明市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经验介绍”、“公共场所行政处罚案例介绍”、“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检测要求及评价”,“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评估项目实施情况”,并组织参训人员对“云南省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进行了认真讨论。

  在两天的培训中,参训人员认真听讲,互相交流,积极讨论,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内涵有了进一步理解,昆明市的经验和案例介绍也给大家带来启发,相信对各地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会起到促进作用。参训人员还对“云南省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提出宝贵建议,大家一致希望修改后尽快下发,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提供坚强的法律保障。(云南省卫生监督局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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