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19日,《重庆市温泉场所卫生规范》地方标准专家评审会议在重庆市贝迪颐园温泉度假酒店顺利召开,由重庆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负责制定起草的《重庆市温泉场所卫生规范》(送审稿)顺利通过重庆市地方标准审查专家组审评。
此次会议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主办,重庆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承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卫生局、市旅游局、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第三军医大学、重庆医科大学、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巴南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市旅游协会温泉旅游分会、重庆贝迪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等相关部门、有关单位的专家和相关负责人员共30余人参加评审会议,重庆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周亚滨书记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为进一步加强重庆市温泉场所卫生监管,切实保障广大消费者健康权益,重庆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大力推进本市温泉场所地方卫生标准体系建设,在前期充分调研的基础上,2011年底,向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申报《重庆市温泉卫生标准》地方标准研究项目。在评审会上,重庆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环境卫生监督处项云成处长全面介绍了《重庆市温泉场所卫生规范》地方卫生标准制定项目的目的意义、任务来源、研制过程、标准起草与论证、突出分歧意见处理等地方标准研制项目工作的开展完成情况,对《<重庆市温泉场所卫生规范>地方标准编制说明》进行了详细介绍与说明。
重庆市地方标准审查专家组组长宣读审查专家组申明,并组织各位审查专家对《重庆市温泉场所卫生规范》(送审稿)进行了逐条逐项审查。审查专家组认为,重庆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承担的《重庆市温泉场所卫生规范》地方标准研制项目开展了大量前期调研工作,认真组织实施和落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下达的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编制起草的《重庆市温泉场所卫生规范》(送审稿)内容全面客观,指标科学可行,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标准编写内容和格式符合GB/T1.1要求。经各位审查专家论证讨论,提出了8条涉及标准文本和编制说明中有关关键指标、相关参数或方法的修改说明。最后,审查专家组一致同意该标准通过审查,建议该标准作为强制性地方标准,经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尽快批准发布并于2013年1月1日起实施。
《重庆市温泉场所卫生规范》一经发布和实施,将填补我国温泉场所卫生标准这一空白,为重庆市创建和打造“世界温泉之都”,推进温泉场所卫生标准体系建设,切实加强温泉场所卫生监督管理,有效保障广大消费者健康发挥重要作用。(重庆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