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卫生部《关于印发2012年卫生监督重点检查计划的通知》(卫办监督发[2012]30号)要求,省局承担了抗(抑)菌制剂经营单位样品抽检工作。5月初,完成了15份样品采集和3份样品送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所检测。同时逐一核查了其标签、说明书、卫生安全评价报告和卫生许可证等信息。发现存在标签、说明书标识不规范,扩大宣传,卫生安全评价报告内容缺项等问题。省局已向江西、贵州、山东、甘肃和江苏5省卫生监督机构发出协查函,对7家生产企业做进一步处理。
9月6日,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所的检验结果显示,3份样品全部符合标准。目前省局正在汇总相关检验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