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省厅直管医疗机构年度校验工作如期展开

2020-11-18 14:50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2012年省厅直管医疗机构年度校验工作如期展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切实加强医疗机构的日常监督管理,省卫生厅决定于2012年8月底开始,对省厅直管50余家医疗机构进行年度校验。

  本次年度校验工作是由省卫生厅医政医管处负责组织,由省卫生监督所具体实施年度校验工作。依据国家《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医师执业注册暂行管理办法》、《护士注册管理办法》以及我省《医疗机构现场校验基本标准》、《陕西省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积分管理办法(试行)》进行。

  年度校验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资料审核阶段,各医疗机构提交《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疗机构校验申请书》;医疗机构1年执业情况总结;医疗机构物价管理、环境保护、工商机关、技术监督等部门书面监管结论或评价意见;医疗机构近一年医患矛盾或纠纷、医疗事故处理情况。第二阶段为现场校验阶段,重点突出审核、查实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行为,履行准入手续,强化质量管理,完善安全管理措施等情况和问题。今年现场校验将依据《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积分管理办法(试行)》对校验中发现的问题、缺陷进行评分,评分结果将作为执业情况考评并予以书面通报。第三阶段为执照换发阶段,对《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到期和校验合格的,予以换发新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校验结束后,省卫生厅将依据校验结论和意见分别给予准入校验、暂缓校验、不予校验处理。对于校验中发现医疗质量、医疗安全问题严重、屡教不改造成危害结果以及违法执业的医疗机构,卫生行政部门将予以停业整顿,以至吊销执业许可证件。

  

  

  二〇一二年八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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