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全面开展基本药物监督检查

2020-11-18 14:50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受省卫生厅委托,省局承担的全省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基本药物监督工作,现已全面展开。

  据统计,全省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372家,其中政府办1182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450家,乡镇卫生院732家),非政府办190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98家,乡镇卫生院92家)。面对庞大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薄弱的监督力量,省局采取分阶段、分步骤的方式进行监督。首先与各市、区(县)卫生局建立联系,听取工作汇报,收集相关资料与信息;其次随机抽取部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深入各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乡镇卫生院,实地检查药品实物、药品处方、药品网上集中采购、统一配送、零差率销售、药品入库单、发票和随货同行单,了解药品费用结算等相关情况,填写《卫生行政机构调查表》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监督检查表》,以点带面推动全省基本药物监督工作的开展。

  

赞赏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