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全面贯彻落实地方集中空调卫生管理办法

2020-11-18 14:50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上海全面贯彻落实地方集中空调卫生管理办法

  《上海市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从2011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半年多来,全市卫生监督机构通过开展广泛宣传、专项执法等活动,全面推进集中空调卫生管理工作,期间共完成集中空调登记报告972户,立案查处违法单位23户,为保障全市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卫生安全打下坚实的基础。

  2012年上半年,全市卫生监督机构通过集中宣讲、上门动员、电话告知、邮寄登记告知函等多种方式,动员集中空调管理单位开展集中空调登记工作,期间共接受咨询、答疑1172次,集中宣讲培训1915名集中空调管理单位相关负责人,出动监督员上门宣传1713人次,媒体宣传24次。截至6月30日,共完成集中空调登记报告972户,许多使用集中空调的标志性建筑如环球金融中心、金茂大厦、恒隆广场、港汇广场、市政府大楼等和一些非传统监管领域的社会公共活动建筑均进行了登记。在宣传的基础上,全市卫生监督机构通过开展专项执法活动,共对352户次集中空调使用单位进行检查,大力推进集中空调卫生管理措施的落实。检查中发现部分存在集中空调风口有积尘、风管有垃圾、无法提供清洗消毒记录等现象,对此卫生监督机构坚决要求其整改,共发出责令改正通知57份,出具卫生监督意见书38份,并对23户集中空调使用违法单位予以立案查处。同时,全市卫生监督机构积极探索,行政处罚也开始突破传统公共场所范围,部分违法的商务写字楼等办公建筑也首次被行政处罚,为环境卫生监督业务拓展提供了宝贵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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