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锦州市卫生监督所“四个制度”管理托幼机构

2020-11-18 14:50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锦州市卫生监督所对市直属18家托幼园所提出了建立“四个制度”的管理新举措,分别是:建立流感、风疹、麻疹、腮腺炎、水痘等高发传染病的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报告制度和因病未上学儿童去向报告制度;学习、生活环境及各类设施用具的消毒及供水安全建立档案制度;对师生、卫生保健人员开展健康教育、防病知识宣传及培训工作,并做学习笔记形成培训制度;核准适龄儿童的免疫接种记录,根据具体情况,对漏种疫苗的儿童督促其及时补种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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