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科学实施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有效防范因饮用水引起的重大传染病和中毒发生,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饮用水卫生安全,按照市卫生局《关于做好汛期饮用水、食品监测和卫生监督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天津市各区(县)卫生监督所高度重视辖区汛期饮用水监督检查工作,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制定汛期饮用水应急预案,坚持领导带班制度,以确保市民用水安全。
河西区卫生监督所对辖区所有集中式供水单位组织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做好水源卫生防护、水质消毒、设备清洗等重点环节的卫生指导。对汛情严重的集中式供水单位,开展针对性的现场快速监测,及时掌握水质情况;对设有水质自检机构的集中式供水单位,要求其每日向卫生监督机构通报一次自检结果,发现不合格项目立即报告;对集中供水单位自检有不合格项目的,及时与供水管理部门沟通情况,并及时采取卫生监督和监测措施。
塘沽卫生监督所对塘沽胡家园街、新城镇和北塘街等36个农村深井水开展了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了饮用水水源卫生防护、设备清洗、水质消毒等,同时对农村水采样进行快速检测,检测项目包括菌落总数、浑浊度、色度、PH、总溶固。通过检查,目前塘沽农村小型集中式供水共有39个,按照供水方式来看,加压直给的有7个,储水设备为高位水塔的有11个,蓄水池储水的有21个。
静海县卫生监督人员对辖区供水单位进行了全面检查,针对静海县水务公司王口镇水厂地势地洼、雨水存积等环境问题下达了监督意见书,要求排除积水,做好药物消毒。采集28家供水单位水样,以细菌总数、PH值、总溶固、色度、浊度等为重点项目进行了快检,除团泊镇直二次供水和蔡公庄水厂细菌超标外,其余26家水质检测结果均符合卫生要求。对两家细菌超标的单位,监督员下达了监督意见书,要求立即整改,同时上报县卫生局。
对于监督检测中发现的问题,卫生监督员进行了认真分析,提出意见和建议。下一步,各区县所将继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生活饮用水卫生规范》等法律法规对辖区饮用水开展拉网式执法检查,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隐患,为市民生活饮用水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