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多重并举 联合开展打击非法行医

2020-11-18 14:50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为遏制游医、假医等“黑诊所”以及非法开展医疗美容等犯罪活动,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2012年浙江省采取多种措施联合打击非法行医。

  一、根据2011年11月,葛慧君、郑继伟两位副省长对“我省打击非法行医工作成效、存在问题和建议”信息专报的批示,浙江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通过对全省各地打击非法行医情况的调查、调研,形成《关于我省打击非法行医工作情况的汇报》,呈报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建议由省综治委牵头,组织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共同完善打击非法行医长效机制;并将非法行医致人死残案件纳入《2012年度浙江省平安市、县(市、区)考核评审条件》中。

  二、浙江省卫生厅、公安厅联合下发《关于开展2012年全省打击无证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专项行动的通知》(浙卫发【2012】121号),要求各地卫生、公安联合行动,重点打击地下 “黑诊所”、以“义诊”、“科普讲座”、“健康体检”等名义开展的无证行医活动、以“中医养生保健”的名义开展的无证行医活动、以生活美容为幌子非法开展医疗美容、非法采供血等违法活动。专项行动分宣传部署、摸底排查、集中整治、督查总结等四个阶段,于2012年10月底结束。

  三、继续开展浙江省“无证行医”黑名单公示、暴光,利用“浙江卫生监督信息网”平台对全省各地查处的“无证行医查处信息”、“无证行医判刑信息”进行公示、暴光,截止目前,已累计公示、暴光5336条无证行医查处信息和56条无证行医判刑信息。

赞赏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