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卫生监督机构医疗广告监督监测工作的通知》要求,今年5月开始,辽宁省定期对各市医疗广告发布情况开展实地集中监督监测,并督导检查当地卫生监督机构医疗广告监管工作,以推动各市医疗服务市场更加规范有序。
截至6月30日,辽宁省卫生监督所协助省卫生厅相关处室共审查医疗广告申请材料145件,合格发放《医疗广告审查证明》139件(西医126件、中医13件),下达《医疗广告审查不合格通知书》6件(西医5件、中医1件)。
同时,在《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核发后的5个工作日内及时将审查信息抄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并通过“辽宁卫生信息网”、“辽宁卫生监督网”分批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