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炎夏日,集中空调已成为城市大型建筑物空气通风制冷的最佳选择,空调主宰着楼宇中空气和通风的“新陈代谢”,被称为“建筑物之肺”。空调给人们带来了舒爽,同时也带来了“空调病”,如会出现鼻塞、头昏、打喷嚏、耳鸣、乏力、记忆力减退等症状,以及致皮肤发紧发干、易过敏、皮肤变差。
据2006年卫生部门对我国1060间旅店业集中空调抽检监测结果:空调风管积尘量超标率 25.5% ,细菌总数超标率 15.5%;空调送风口可吸入颗粒物超标率 29.6% ,细菌总数超标率36.9% ;冷却塔军团菌检出率 24.5% 。同年深圳市卫生部门对我市旅店业集中空调抽检监测结果:空调风管内表面积尘量合格率81.82% ,细菌总数合格率77.27%,真菌总数合格率72.73%,β-溶血性链球菌合格率95.45%;空调送风口细菌总数合格率为81.82%,真菌总数合格率为50.00%,β-溶血性链球菌合格率为95.45%,金黄色葡萄球菌合格率为90.91% ;冷却水(40份)合格率为31.82%;冷凝水(84份)合格率为86.36%。从上述数据,结合卫生监督执法部门的日常监督情况,显示了我国公共场所集中空调存在严峻的卫生问题,具体表现在:一是部分集中空调系统未设新风;二是部分空调系统吊顶式机组安装在吊顶内,机组旁的吊顶未设置清洁口,不方便板式过滤网的拆卸、清洗或更换;多数送风管、回风管未配置可开闭的检测口(检测孔)、清洁口,影响日常风管的清洗、消毒和卫生监测;三是部分空调系统未安装空气净化消毒装置,不能对通过空调系统的空气进行净化消毒;四是部分公共场所空调系统卫生管理组织未建立,制度未健全,欠缺应急预案,不能有效管理和落实空调相关卫生措施。五是部分公共场所经营者未按照卫生部《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央空调每二年应清洗一次”要求清洗空调系统风管,或者空调系统风管虽经过专业清洗公司清洗,但基本未按空调清洗规范进行定时清洗;六是风机盘管内表面、新风机过滤网、散流器等部件清洗和更换不及时。
深圳市卫生人口计生委驻市民中心行政服务大厅窗口以落实卫生监督系统提出的“两大提升工程”和市行政服务大厅管理办《关于印发深入开展创造深圳质量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品质活动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契机,从紧扣民生、紧抓热点出发,在窗口的行政许可工作中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努力解决与民生息息相关的难点问题,达到真正的提升服务品质目的。2012年入夏以来,窗口加强了对装有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公共场所卫生准入监管,逐步提高全市装有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公共场所的空气质量,为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尽一份力。
一是严把准入关。窗口从公共场所经营者申请卫生许可入手,严格按照《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监管工作的通知》(卫办监督发〔2009〕99号)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卫生部令第80号)要求,一方面要求经营者在选址设计阶段提交施工图纸,以便预防性卫生监督执法人员提前进入现场审查和指导服务,从源头上加强预防性卫生监督审查力度;另一方面对使用集中空调的经营者,在申请卫生许可证时要求提交合格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检测或者评价报告,对不符合卫生标准要求的,要求落实整改,对整改仍不合格的,不予卫生行政许可。从而逐步从源头上规范了对装有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管力度。二是充分发挥大企业引领带动作用。卫生人口计生委管辖的公共场所(截止至2012年6月30日,已持有《卫生许可证》477家,其中装有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有474家,占99.37%)大多数是列入市政府享受便利直通车服务的大企业以及大型连锁经营企业,如深圳地铁有限公司、华润万佳有限公司等,企业规模较大,人群相对集中。因此,通过加强对上述企业的监管力度,打造示范企业,充分发挥大企业的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强化企业的自主管理作用和守法意识,逐步带领全市公共卫生场所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设施、布局更加规范,卫生状况更能符合卫生标准要求,如安装空气净化消毒装置、雇请有资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企业定期清洗消毒系统,起到了示范效应。三是强化经营企业守法意识。窗口已举办多期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培训班,近期举办的培训班,不仅是对全市卫生监督系统中的预防性卫生监督审查专业人员开展培训,提高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的现场预防性卫生审查能力,还首次邀请了全市公共场所大型经营企业和大型连锁企业的卫生经理和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人员免费参加培训班学习、交流、共享国内外先进技术和信息,不断强化公共场所经营企业的自我卫生管理意识和守法意识。四是积极建议深圳市开展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立法。窗口在大力宣传《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其配套规章、卫生标准和相关规范过程中,还积极借鉴上海市等地做法,认真调查研究,将主动向市政府提出对全市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进行立法的建议,推动卫生行政部门定期公布深圳市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状况,从而切实提高全市装有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公共场所的卫生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