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卫生部、省卫生厅2012年传染病防治监督重点检查计划的工作部署及卫生部“关于做好手足口病等重点传染病防治工作的通知”的精神,省卫生监督所近日全面开展对省厅发证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监督重点检查工作。
结合近两年来卫生部通报的医疗卫生机构在传染病防治中消毒隔离、医疗废物处置等方面的重点问题,此次检查以医疗机构是否按要求定期开展消毒灭菌效果监测,是否依法、科学、规范处置医疗废物等内容为重点,充分发挥卫生监督在传染病防治工作中的作用,促使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工作不放松、不懈怠,及时发现薄弱环节,提高医疗机构防范风险能力。
结合全省集中整治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活动和卫生系统 “三好一满意”活动要求,监督检查工作中坚持做到以下几点:一是有法可依,文明执法。根据工作要求,制定现场检查表,包括检查内容和相关法律依据,做到监督执法有法可依,体现公平、公开、规范执法。在每次监督检查后发放“卫生行政执法监督服务联系卡”,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做到文明执法。二是罚教共行,重在落实。在监督检查中宣贯卫生法律法规知识,提高依法执业意识;对发现的问题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限期改正,依法查处违法行为。通过监督执法、法律宣贯、法律约谈、案件查处等方式,帮助医院更好地贯彻《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的要求,落实改正,促进发展。
同时,在工作开展过程中,加强对下级监督机构的督促指导工作,确保重点监督检查工作圆满完成,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