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国家级卫生监督信息系统增设了信息报告数据质量监控功能,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采取动态监控方式加强对卫生监督信息报告数据质量的审核,并定期在国家信息报告系统平台上对各省市错误信息数量进行通报。
为进一步做好天津市卫生监督信息报告工作,提高统计数据的有效性,天津市卫生监督所按照卫生部监督中心工作要求,及时将各类错误数据分类转交给相应各区县,明确了数据质量的监控时间、数据修改要求及使用方法,要求各区信息管理员及时完成错误数据的修改更正工作。同时下发《关于加强我市卫生监督信息报告数据质量的通知》,要求各区县加强辖区信息报告质量工作的领导和自查;明确信息报告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加强信息报告数据质控,提高信息报告工作质量。截止目前,已全面完成7类信息卡,100余条指标项标示的500余条错误数据的修改工作。
下一步,天津市卫生监督所将继续加强对信息报告数据的审核和质控,充分发挥省级信息报告平台的监督作用,进一步统一和规范信息报告要求和填报规则,全面提高全市信息报告的数据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