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卫生监督所对呼和浩特市游泳场所进行监督检查

2020-11-18 14:50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随着暑假来临,各游泳场馆游泳人数激增。为保证广大消费者的身体健康,规范游泳场所的经营行为,提高其自身管理能力,预防游泳场所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发生,按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加强对游泳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内卫监字[2012]702号)的要求,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卫生监督所和呼和浩特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于7月9日-12日联合对呼和浩特市13家游泳场馆进行了监督检查。

  此次检查工作受到自治区卫生厅领导的高度重视,自治区卫生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卫生监督局局长胡润召亲临现场进行实地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部分游泳场所存在设施不健全、泳池水余氯超标等问题,自治区卫生厅卫生监督所已责令其及时改进。

  随着游泳旺季的到来,自治区各级卫生监督所(局)将继续加强对游泳场所的监督检查,确保游泳场所卫生状况良好,为广大群众提供安全、洁净的游泳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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