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提高全市医疗机构候诊室公共场所卫生水平,提升医疗机构整体卫生形象,按照《四川省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办法》的要求,近日,泸州市卫生执法监督支队对医疗机构候诊室公共卫生开展了专项检查。
按照《四川省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办法》对医疗机构公共卫生的要求,市卫生执法监督支队从去年下半年开始,就多次组织各级医疗机构负责人进行专门培训,重点宣传《四川省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办法》的法律法规知识,并要求所有医疗机构按要求做好控制吸烟工作,所有有候诊室的医疗机构全部按《四川省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办法》的要求,及时整改,并申请办理好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为检验各医疗机构整改落实情况,市卫生执法监督支队对30家市直属医疗机构进行检查。从此次检查的医疗机构来看,各医疗机构控烟工作有明显成效,候诊室公共卫生有明显改善。大部分医疗机构候诊室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悬挂在候诊室明显处,卫生管理制度基本完善,整体卫生状况较好。但在检查中,也发现个别医疗机构存在一些卫生制度不能很好落实的问题,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市卫生执法监督支队下达监督意见书,要求立即整改到位。
对于各医疗机构候室卫生要求,市卫生执法监督支队还召开培训会,会上,卫生执法监督支队要求,各医疗机构要树立好卫生部门良好社会形象,要狠抓本单位公共卫生工作,切实做好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认真落实《四川省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办法》对医疗机构的卫生要求;二是候诊室不得售卖食品;三是病房内增设禁烟标识,严禁办公室内摆放烟灰缸等器具;四是增设公共用具的消毒场所和完善消毒设施,并按要求每天清洗消毒一次;五是加强候诊室通风换气,保持空气清新;六是医院内的普通空调应加强清洗,每年至少两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