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抓好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在《四川省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办法》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颁布实施一周年之际,四川省泸州卫生执法监督机构根据一年来泸州公共场所卫生监督中的工作实际,以全面提高全市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使用单位的卫生管理水平为工作重点,对全市公共场所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单位上门指导,督促这些单位尽快建立完善本单位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监督管理档案,保证本单位按照新法规的要求,整改到位。
泸州市卫生执法监督支队在去年专项整治中,将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专项整治工作作为整治中的重点,并根据工作实际,制定了为期两年的全市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专项整治工作。从两年整治结果来看,全市大部分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单位对新法规有比较清醒的认识,很多单位能够按照新法规的要求,按期开展清洗工作。但由于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涉及的专业水平高,卫生管理环节又多,因而很多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单位存在自身管理差现象,甚至有些单位的工程人员还不知道如何去管理,卫生隐患问题十分严重。
针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市卫生执法监督支队转变观念,以规范管理,促进使用单位全面提高自身卫生管理水平作为工作中的重点。因此,在今年开展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整治中,市卫生执法监督支队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确保全市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使用单位整体卫生水平上一新台阶。具体措施:一是市卫生执法支队组织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好的一些单位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人员到单位进行研讨,各自提出日常管理的一些卫生管理办法;二是市支队根据研讨结果,形成规范管理资料,将规范管理资料印制出来下发给使用集中空调的单位;三是市卫生执法监督人员上门对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使用的单位进行指导。
目前,很多集中空调使用单位对市卫生执法监督支队的卫生监督员上门服务,现场指导给予充分肯定,并表示将按照市卫生执法监督支队的要求,加强卫生管理,争取卫生管理水平上一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