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将在放射诊疗领域全面推行 “五个一工程”

2020-11-18 14:49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2012年5月24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监督所在首府南宁举办“2012年全区放射诊疗许可与监督管理培训班”。培训班上潘达颜副所长作了《开拓进取 真抓实干 全面做好职业与放射卫生监督工作》的专题报告,对2011年全区放射卫生工作进行了回顾,并对广西放射诊疗领域监管工作进行了总体部署,从2012年起,计划用两年时间通过上级检查、区域联动、专项治理、放射诊疗机构自查等多种方式,在全区全面推行“五个一工程”,即:开展一次放射诊疗机构放射卫生管理与制度建设的检查、开展一次放射防护专项监督检查、开展一次放射诊疗质量与技术规范检查、开展一次放射危害建设项目规范化督查、查处一批违法违规行为。

  随着放射诊疗技术在医疗领域的应用日益广泛,接受医疗放射辐照的人员起来越多,医疗放射这把双刃剑,在给人们提供疾病诊断、治疗的同时,也会给受照射人员造成看不见、摸不着的隐性辐射损伤,严重的将导致外照射急性放射病、外照射亚急性放射病、外照射慢性放射病、放射性骨损伤、放射性甲状腺疾病、放射性性腺疾病等疾病的发生,诱发癌症及遗传损害,特别指出的是,在放射诊疗技术应用进步和诊疗环境不断改善的同时,对受检者、患者及检查辅助人员的受照剂量控制和个体放射防护的情况,并没有得到同步改善,这加重了医疗放射潜在的危害后果,使放射诊疗的辐射安全问题已经成为涉及所有公众及其后代的重要公共卫生问题。同时,放射诊疗中一些不规范的行为不仅损害患者、受检者和公众的权益,也给维护和稳定正常的医疗秩序埋下了隐患。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监督所正是在这样的背景因素下,经过充分调研提出实施“五个一工程”。开展一次放射诊疗机构放射卫生管理与制度建设的检查,就是要以此促进放射诊疗机构成立本单位辐射安全与防护管理机构,明确日常放射卫生工作的管理部门及其职责和责任,建立健全放射诊疗防护管理制度、X射线诊断防护操作规范等放射安全规章制度,从组织机构上、从制度上保证放射诊疗安全的各项要求能够得到有效实施;开展一次放射防护专项监督检查,就是要督促放射诊疗机构切实履行放射诊疗过程中放射危害的告知和提供个体防护用品的责任义务,积极研究目前个体防护用品使用率低下的原因,采取积极措施改进个体防护用品,提升使用效能;开展一次放射危害建设项目规范化督查,就是要落实放射电离辐射危害源头治理的一级预防宗旨,从根本上预防、控制和消除不符合法规、标准要求的放射工作场所的出现,严格执行放射工作场所建设项目放射防护安全评价和审查制度;开展一次放射诊疗质量与技术规范检查,就是要严格控制各种放射治疗设备在适应病症的范围内使用,杜绝超适应症现象,并加强放射治疗设备的性能检测,使之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保证放射诊疗质量;查处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就是维护法律的尊严,对经过多次督促整改仍不到位或拒不执行整改的,确实 存在违法行为的,依法给予查处。

  为保证“五个一工程”有效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监督所将有序地组织开展放射卫生监管人员培训、放射诊疗机构负责人培训、放射卫生监管现场见习、执法文书写作与鉴评、区域联动执法检查、专项治理和放射诊疗机构自查、自纠等,通过全方位、多举措持续推行“五个一工程”,将极大提升广西放射诊疗的质量和辐射安全,切实保障放射工作人员、患者、受检者和公众的健康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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