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召开2012年传染病防治暨医疗服务监督工作会议

2020-11-18 14:49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天津市召开2012年传染病防治暨医疗服务监督工作会议

    

  为贯彻落实法律法规和卫生部要求,认真履行医疗机构、疾控机构和监督机构各自职责,切实加强各级卫生监督与疾控机构的协作、配合,市卫生局于5月11日召开天津市传染病防治暨医疗服务监督工作会议。各区县卫生局、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和市卫生局直属医院、医学院校附属医院、部分企事业医院的主要负责同志共120余人参加了会议,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市卫生局副局长林立军及市卫生局副局长王栩冬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市卫生局执法监督处处长戴金增主持。 

  会议对今年天津市传染病防治监督、学校卫生监督和医疗服务监督工作进行细致部署,提出要强化监督机构与疾控机构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衔接、配合,要巩固打击无证行医取得的成果。同时从传染病疫情报告与管理、传染病监测与处置、医院感染与防控、预防接种管理四个方面,介绍传染病防治工作的现状及重点监管环节,阐明了专业技术与监督执法合作的重要性。 

  林立军副局长在会上讲话。指出,监督机构与疾控机构要密切合作,以法律法规为依据,抓重点、抓机遇、建机制、求发展,努力提升我市传染病防治工作水平。就强化执法监督、提升业务管理,开创传染病防治、学校卫生监督管理和打击无证行医工作新局面,林局长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加强对三项工作的领导。体现卫生监督执法与技术服务支撑的整体性,充分展示和发挥卫生部门的核心价值;二是,突出重点、密切配合,加强传染病防治管理和监督。卫生行政部门要统一协调指挥,依法履职,充分发挥疾控机构、监督机构和医疗机构的各自优势;三是,创新发展、寻求突破,做好学校卫生监督工作。要加强监督机构与教育部门和疾控机构的配合,在思想观念、能力水平和监督模式上有所突破;四是,加大力度、健全机制,再创打击非法行医新亮点。要加大依法处理力度,形成常态宣传机制,坚持联动机制,做好行政与司法的衔接。林局长最后要求,各区县卫生局要领会本次会议精神,落实好会议要求与工作责任,充分发挥疾病控制与监督执法作用,通过组织协调,联合开展工作。大家要共同努力,做好传染病防治、学校卫生的监督和管理,落实好打击非法行医的各项要求,高水平的做好2012年的工作,向党的十八大和我市十届党代会,交一份领导和群众满意的答卷。 

    本次会议的召开,是自卫生监督体制改革以来,在传染病防治方面,监督机构与疾控机构共同合作、创新发展的标志,有助于建立畅通的工作渠道,密切的衔接机制,形成技术支撑和监督执法互动,技术指导与执法处罚有效结合的良性运转机制。本次会议对提高我市传染病防治、学校卫生、医疗服务的管理和监督效能,具有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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