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雅安市开展基本药物制度执行情况督查

2020-11-18 14:49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四川省雅安市开展基本药物制度执行情况督查 

  

  根据四川省卫生厅、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监察厅、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四川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采购使用基本药物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四川省雅安市积极行动,制定了《雅安市关于开展基本药物制度检查计划》。按照工作要求,市卫生局组织市卫监支队人员于2012年5月10-17日对芦山、天全、汉源等县基本药物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

  本次督查采取明查与暗访,随机抽查等形式,重点查看基药制度执行情况、基药价格公示情况、执行基药情况、现场的真实性等,督查组紧紧围绕基药配送、零差率、网上集中采购、资金集中支付以及监督检查均达到100%(5个100%)进行,共抽查了三个县乡镇卫生院10家,村卫生室5家。

  从检查情况看,各县对基本药物制度执行较好,基本药物配送到位,药品均实行了零差率收费,按规定每月进行1-2次网上集中采购,资金按月划转。芦山县在基本药物制度执行上,县委政府高度重视,工作措施有力,工作成效明显,提供了80万的基药周转垫本资金,保证了该项工作顺利开展,实现了基本药物制度在村卫生室全覆盖。 

  在督查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个别医疗机构药房药品管理较乱,撤零药品管理、部分针剂管理不到位,处方开具不规范,个别县监督检查覆盖率还未达到要求,对存在的问题,督查组现场提出了整改要求。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内容之一,是一项民生工程。下一步,市卫生局将进一步加大对各县(区)基本药物制度执行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回访,把基本药物制度贯彻好、执行好、落实好,切实维护广大患者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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