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朝阳市卫生监督所“卫监2号行动”保障饮用水卫生安全

2020-11-18 14:49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5月9日,朝阳市卫生监督所启动了“卫监2号行动”—生活饮用水监督专项行动。检查市(县)级城市市政集中式供水单位、二次供水单位、自建集中式供水单位。包括:供水单位的卫生许可证;卫生管理组织、制度、管理档案;预防水污染事件发生的应急预案;是否有专人管理,管理人员健康证明、卫生知识培训证;输水、蓄水和配水等设施是否符合卫生要求;自备水源单位的水质消毒设施运转情况;水源是否有防护区及防护措施;供水泵房的安全防护装置;二次供水单位水箱(池)检修孔是否有上锁装置,水箱(池)溢、泄水管和通气孔是否有防护网,水箱周围2米内、水池周围10米内是否无污染源;水质检测感官性状指标、消毒指标(余氯含量)是否每日检测一次;水质常规指标是否符合卫生标准等。

  此次专项行动历时2周,新闻媒体将进行跟踪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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