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开展传染病防治专项监督检查

2020-11-18 14:49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为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和《传染病防治日常卫生监督工作规范》,完善传染病防治监督体系,加大传染病防治力度,强化医疗、采供血、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传染病防治责任意识,促进传染病疫情控制措施落实,规范消毒隔离工作,提高传染病预防控制能力,近日,山东省组织开展传染病防治专项监督检查。

  此次专项整治,重点检查医疗机构和采供血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疫情控制措施、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及医疗废物处置情况。要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监督覆盖率达到50%,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监督覆盖率达30%,村卫生室和个体诊所、门诊部监督覆盖率达到10%,采供血机构监督覆盖率达到100%。

  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检查内容为辖区网络直报传染病疫情信息审核确认,开展疫情分析、调查与核实情况;传染病监测、预测、流行病学调查、控制措施落实情况;使用消毒产品的有效性、合法性;预防接种门诊消毒隔离制度落实和医疗废物处置情况;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及菌(毒)种管理情况。监督覆盖率达到100%。

  检查明确市级卫生监督机构负责传染病防治日常卫生监督的具体工作;县(市、区)级卫生监督机构指定专、兼职卫生监督员从事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要求各地建立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档案,掌握辖区内全部医疗卫生机构的基本情况及传染病防治工作情况,建档率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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