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开展消毒产品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为进一步规范消毒产品市场,有效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发生,维护消费者的权益,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切实加大对消毒产品经营、使用的监督管理力度,全省各级卫生监督机构依据吉林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下发的《关于对消毒产品市场进行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吉卫监所发[2012] 3号)文件精神,于2012年3月1日至3月20日集中开展消毒产品专项整治工作。
各级卫生监督机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消毒管理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开展了对辖区内经营和使用消毒产品的药店(保健品店)、饭店、商场(超市)及医疗机构的全面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了经营、使用单位对销售的标有“卫消证字”或“卫消字”等产品,是否索取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或产品卫生许可证批件及产品卫生安全性评价报告并存档备查;销售、使用的消毒产品的标签说明书是否规范。在此次消毒产品专项监督检查工作中,全省卫生监督机构共出动人员2986人次、车辆938台次、检查单位数3609家,其中医疗单位771 家、药店(保健品店)1368家、饭店1197家、商场(超市)273家,责令限期改正54家 、警告79家,立案85件、罚款92100元、新闻媒体报导16次。
通过此次的专项检查,规范了经营者和使用者的行为,遏制了违法行为的发生 ,消毒产品市场得到了进一步净化。但消毒产品的市场监管工作仍然任重而道远,一些不法分子唯利是图,不择手段,只要销售的好,利润高,就进货销售,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在今后的工作中,各地将进一步加强监督执法力度,实现对消毒产品的长效监管,为广大消费者营造一个安全卫生的消费环境。
(吉林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